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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王某玩牌時扎傷人逃跑,其父親幫助賠償傷者,併成功勸兒子自首。近預防癌症心得日,密雲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從輕判處王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2012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密雲縣南菜園某鐵藝店宿舍內,因玩牌時被陰某指責牌技差而與對方發生爭執,並用碎酒瓶抗癌食物第一名將陰某扎傷。經鑒定,陰某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傷。
  事發後,王某汽車借款逃跑,其父親得知此事後,主動聯繫陰某並達成賠償協議,代替兒子一次性賠償陰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9萬元,陰某對王某表示諒解。
  達成賠償協議後,王某的父親又找到兒子勸其自首。去關鍵字行銷年11月,王某到公安機關自動投案,併在受審時表達了悔意。
  法院認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輕傷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鑒於王某有自首情節,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有悔罪表現,網路行銷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原標題:兒子傷人逃跑父親賠錢勸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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