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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7月11日消息(記者劉禕辰)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日前,稅務總局宣佈將建立稅收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納稅信用進行評級,稅收違法者的“黑名單”也將定期公佈。
  稅務總局介紹,納稅信用由高到低分為四級,每年4月,稅務機關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納稅人對其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評。如果企業連續三年獲A級信用的,將獲得綠色通道或專人協辦稅事。但如果一旦被確定為D級納稅信用,那對不起,企業將在發票使用、出口退稅審核、納稅評估等方面受到嚴格審核監督,違法處罰幅度將高於其他納稅人。稅務機關還會將其名單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等方方面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對於進“黑名單”,稅務總局介紹,主要確定了7項標準,例如納稅人採取虛假納稅申報、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等方法,被查補稅款金額500萬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稅收違法案件等。
  據介紹,每季度終了30日內,地市級以上稅務機關在其門戶網站向社會公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黑名單”,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和稅務公告欄等途徑及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社會公佈,如果上了“黑名單”,需要自公佈之日起滿2年了才能從公佈欄撤出。
  “黑名單”不僅公開企業名稱、主要違法事實,處罰法律依據,行政處理、行政處罰情況,而且將違法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財務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號碼,以及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負有直接責任的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信息一併公佈。  (原標題:稅務總局將對納稅信用評級 定期公佈“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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