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建部IC卡應用服務中心數據,全國有約4.2億多張正在使用的城市公交IC卡。據北上廣三地公交卡公司最新數據,僅三地目前在用的有押金公交卡分別為4100萬張、2900萬張和1300萬張。記者從三地公交卡公司瞭解到,按每張卡20元押金計算,保守估計,僅北上廣的公交卡押金總額已逾10億元。這筆巨款沒有安靜地躺在專用賬戶上“沉睡”,最終悄然落入公交卡公司的腰包。(9月26日新華網)
  很小的時候,我們就被教育,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撿到東西要交公。遺憾的是,我們一年又一年地如此對孩子們進行說教,而在具體行為上卻一再向孩子們表明,不管誰的東西,到手就是你的。公交卡公司截留公交卡押金的事實就對此做出了最好的詮釋。
  公交卡公司發出公交卡,為了便於回收,收取公交卡押金也是應該的。從金額上看,公交卡押金也不高,辦卡人都能接受。在所有權的界定上,也是清晰的,公交卡屬於公交卡公司的,公交卡押金屬於持卡人的。界定不清晰的是公交卡押金的使用權以及收益權。雖然約定最終押金會返回,但是押金沒有返還之前,公交卡公司有沒有權使用?如何使用?既然有使用就有可能產生收益,收益歸誰?產權界定的模糊給了公交卡公司占用公交卡押金的空間。
  在使用權和收益權界定不清的情況下,兩種權利應當歸屬於擁有所有權的一方。倘若不如此,實際占有物品的人可以完全無視物品所有者的存在,任意使用。社會的產權結構就會變得混亂。不是自己的東西也可以拿,撿到的東西也可以自己用。良好的道德規範成為多餘之物。
  事小理大。公交卡押金被截留之事折射出公交卡公司對產權的不尊重。公交卡公司把公交卡押金視為“無主之物”,無視持卡人的存在。既然公交卡押金屬於持卡人,公交卡公司在使用時就要有專門規定,並向社會公示。如果押金使用中產生了收益,比如存入銀行產生的利息,理論上應該劃歸持卡人。考慮到收益分攤到每個持卡人後,金額較少,起不到實質作用,也可以就集中在一起使用,但是也要有收益使用的規定,保證持卡人的知情權。
  由於公交卡押金金額較少,持卡人很難感覺到自己的權益被侵犯。但是這眾多的“無感受”成就了公交卡公司的“大感受”。錙銖之利可以放棄,但好的規則不能放棄。只要所有權存在,無論物品價值多麼小,無論資金額度多少,社會都應該尊重和保護。對“有主之物”的尊重,是構建良好產權結構的前提,也是形成良好道德風尚的基礎,不能因物小值少而放棄。
  文/喬瑞慶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公交卡押金不是無主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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